2021年市教學質量監測考室布置要求
一、布置考室(1月9日)
1、每個考室留足32套桌椅。多余桌椅按要求整齊碼放在教室后邊,可碼放2-3層。
2、清潔掃除,覆蓋或除凈掛圖、張貼物、黑板報等。
3、桌椅安放,30套桌椅按8、7、7、8四個單行排列,相鄰兩張考桌之間應相隔80厘米以上,安放整齊,桌面平整,桌口朝前,抽屜內干凈無物。橫排最后四張考桌對齊。
3、貼考號。實行首尾相接貼法,座位號以背靠黑板、面向考生站在講臺上的監考員的右手邊第一列第一排為01號從前向后豎行編排,第一列編完后再從第二列從后向前豎行連續編排,按此編到本考室最后一名考生。座位號貼在考桌的右上角。
4、張貼標識!暗 考室”標志、“非考試物品暫放處”標志統一貼在考室前門外瓷磚上;準備黑板刷、粉筆(書寫每堂考試科目、試卷張數、頁數用)。
5、剩余2套桌椅,2張桌子作為考室門外非考試物品置放處用,2張椅子為監考員使用,一前一后放置。
6、全面檢查本考室門窗、窗簾等有否破損脫落,如有請及時報修。試聽本考室廣播信號系統是否正常,有問題及時反饋。
二、監考員再次檢查考室布置(1月10日晚輔導下課前)
1、桌椅擺放規范。
2、考號保存完整。
3、清潔衛生符合要求,各種張貼物按要求覆蓋。
三、考室日常整理及維護(1月10日—11日)
1、每堂做好“四清”:清理考室地面、墻壁是否整潔(地面是否有廢紙垃圾,墻壁覆蓋物是否有脫落暴露等);清理窗口是否整潔、放有其他物品;清理黑板是否刷干凈;清理桌子抽屜是否有書、紙等雜物,桌口是否朝前。
2、監考員每天晚輔導結束前必須按照要求將考室整理規范。
3、11日上午考試結束后根據期末考試要求布置好考室。